詹明民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9813053338
咨询时间:01:00-23:30 服务地区

暂无数据

    • 沧州刑事律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观认定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通过浏览一医药保健品网得知一款具有补肾功能的“鹿茸培元素”并于2018年1月16日通过电话联系在路某某处购买该“鹿茸培元素”600盒。王某在收到该保健品后于2... 查看详情 >>

      法学论文查看1084次刑法,食品安全,沧州律师2022-02-24 21:32
詹明民律师 已认证
  • 执业8年
  • 19813053338
  • 河北鼎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平台积分

    2587分 (优于87.1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1篇 (优于85.4%的律师)

版权所有:詹明民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3569 昨日访问量:4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